不認為自己是塊學術的料子,且對喜歡讀書的這番自我認識,漸生疑竇。
      然,那日與跑在麥當當談詮釋學,不自主傾吐了如下段落,竟有安然且回到本源之感,特此註記:

      讀某些書、段落,當下的理解無論是被打動、贊同、喜歡,或者怒而眉批:「屁啦!」,都是在對文本認識有侷限的基礎下,對之進行理解。隨著與人交談,或者是讀過更多相關的文本,乃至時間與經驗的累積與沉澱。當突然憶起或重讀文本時,那一刻發現自己對其理解竟比以前更多,離它所表達的、牽涉的脈絡有更為深刻的認識。這些時刻,總是使我愛上了自己的生命。感覺到美好,且有價值。所謂的價值並非因為我比以前聰明,而是能夠對人事物更為理解與接近本身打動了我。使我感到活著並感受,是美好的given。

      挖出此來,逼自己乖乖承認,恐怕此生無法離書。

      另外,以前對吸收劇場表演、攝影、電影等藝術有過熱情,被作品打到,或者是從作品中強烈地突破了感受與經驗的各種可能性。過程中卻漸漸僵化成知識性累積,或藉由論述鋪陳感受,也因後來的際遇,使我將藝術跟貧窮的庸碌日常給對立起來。哪怕只是一點點藝術氣息都刻意離得很遠,提不起興趣,全然無視。這陣子有些恢復,前兩個月看張恒在當代的個展頗喜歡。原以為是休息夠了,所以恢復了些感受力。
      近日,讀七公借的荒木經惟《寫真的話》。從父母之死體會到的攝影是什麼,數位相機的光擰乾了照片的濕度,蜜月和妻子沒日沒夜的做愛而捕捉到妻子渡過三途之川蒼白的臉色等等,荒木淺白的語調,坦率地交代了攝影的體驗,從字裡行間流洩出來的,以及從字句之外流洩出來的,我從中意會了,無論是閱讀的觸動或者藝術的觸動,都是從本質透過誠實的感受及體驗,所流瀉出來的。去除掉對本質的體驗與感動時,理解就變的空洞且令人憎惡,對人亦然。

      害我想把ARAKI攝影集借來好好觀賞一回。依然很討厭沒有固定住的書衣,翻書時很折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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